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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主体责任 筑牢安全防线——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生产互联网企业行政指导会

压实主体责任 筑牢安全防线——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食品生产互联网企业行政指导会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压实食品生产环节互联网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食品生产领域互联网企业行政指导会。会议聚焦当前网络食品生产销售的新形势、新问题,旨在通过政策宣导、案例剖析与责任明确,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指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深度融合,食品生产领域的经营模式持续创新,线上销售、直播带货、社群团购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这既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也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在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产品销售时,存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无小事,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会议要求全市食品生产环节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生产者及相关服务提供者,必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一、 严格资质审核,把好准入关。 互联网平台企业必须对入网食品生产者进行实名登记,严格审查其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明,确保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严禁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者提供网络经营服务。

二、 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过程控。 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加强对平台内食品生产者经营行为的日常管理,督促其依法公示食品生产许可、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信息。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食品追溯信息透明化。

三、 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真实性。 食品生产者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产品信息、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平台企业应加大对虚假宣传、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和处置力度。

四、 完善处置机制,快速响应风险。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发现入网生产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应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纠纷。

五、 加强自律教育,提升诚信意识。 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倡导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会上,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关键条款,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与会企业代表就实际运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监管人员进行了交流。

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召开此次行政指导会,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也将继续通过指导、培训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发展,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切实保障全市食品生产领域网络经营秩序持续向好,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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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23 09:19:59